局属各(总)支部:
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促进领导干部遵规守纪、廉洁从政,根据有关要求,现就我局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时间
请各单位从邮箱下载并打印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,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工作,并于3月25日前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将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交局纪检科。局机关由机关各支部组织填报,处级干部由办公室组织填报,也务于3月25日前交回局纪检科。
二、填报对象
全局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填报前,请认真阅读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中的填表须知、各项说明及相关纪律规定。
2、报告表必须本人亲笔填写,填写时请逐条对照、审慎填写,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。本年度为“再次填报”(新提任的副科干部属“首次填报”),如果各项填报内容与上年度没有变化,请在选择项勾选“无变化”即可。
3、各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科级干部报告表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阅签,处级干部报告表由党委书记阅签。
4、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集中填报工作,集中填报之后,不允许任何人再补充填报。如在填报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局纪检科联系。
5、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,漏报、少报、隐瞒不报者,将根据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和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2021年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
2.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
3.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
中共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1年2月23日